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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定南县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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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管理服务,强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有效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服务水平,根据定南县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定城基领字〔2022〕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6人,社区工作者储备人员(本次招聘完成后,一年内现有社区工作者出现缺额时,可依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的储备人员)6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户籍在定南县或常住在定南县城区(含城中村)半年以上的定南常住人员,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沟通交流、矛盾纠纷调处、组织协调及文字写作能力,吃苦耐劳,无私奉献,服务意识强,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和智能手机。

3.年龄在40周岁(1983年12月31日以后<含12月13日>;出生)以下。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在公告发布前取得学历证书),专业不限。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到行政拘留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人员。

2.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因涉嫌违纪违法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人员。

4.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已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的定南县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不能报考应聘。

7.不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采取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 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打印《2023年定南县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1),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两寸照片2张,常住在定南县城区(含城中村)半年以上的定南常住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或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到县民政局138办公室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797-4291104。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笔试

领取准考证:成功报名的考生请于2024年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1月13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笔试地点:定南县(具体地址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入场。

笔试内容:笔试重点考核社会工作综合能力、民生保障政策法规、时政热点、基本常识、计算机使用等。分为试卷测评和计算机操作,总分为100分,试卷分数80分,计算机操作20分。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如报考人数不足,未达到招聘计划数1:3比例时,在优先保证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数1:3比例的基础上,按剩余报考人数3:1的比例调整储备人员招聘计划数。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社区工作、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矛盾纠纷调处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人面试考场得分×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本人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由县民政局负责考察,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情况,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征求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部门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考察结束后,在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由县民政局统一安排。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和储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城市社区党工委根据岗位需要,统筹安排拟聘人员在城市社区担任工作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城市社区对拟聘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凡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备案后,与城市社区管委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与社区居委会换届相同,五年一聘,本届聘期到社区居委会换届为止(本届社区居委会将于2026年3月任期届满,具体以省市部署安排为准)聘期内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年度考核综合评定为不合格档次的,予以解聘。聘用期间,遇有上级政策调整,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六)储备人员补录

完成本次招聘后,一年内(以公示期结束后第二天起算),现有城市社区工作者由于辞职、辞退、试用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依据储备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经考察、体检、公示和试用等程序合格者予以聘用(聘用期限同前)。补录工作由民政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社区一般工作者执行。目前为3650元/月(基础工资2920元+绩效奖励630元+廉政奖励100元),试用期发放薪酬标准的80%,即2920元。

六、其他事项

1.成立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城市社区党工委组成,招聘工作由县民政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发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县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2.本方案确定的相关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将另行通知。

附件:2023年定南县城市社区工者招聘报名登记表

定南县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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