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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赣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业教师和工作人员公告(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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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概况

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是市政府直属综合性高职院校,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农业学校和技师学院两所学校。2022年4月,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职业技术学院、农业学校、技师学院三校(以下简称“学院”)融合发展,按照“三个机构、一套人马”管理体制组建新的管理机构。

学院现有新能源汽车科技城校区和沙石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30余亩,现有在校学生19000余人。新能源汽车科技城校区(新校区)地处新能源科技城内,交通便利,出行快捷,距黄金机场仅6公里,距高铁西站和高速路口仅5公里车程。学院方圆有容,独具特色,整体建筑体现了客家围屋元素,呈现浓浓的赣南民俗风情。校园内绿树成荫,空气清新,环境优美,花草树木蕴育着无限的生机,规划布局具有浓浓的科学文化气息,教学生活设施先进,配套完善,是师生理想的教学、读书成才之地。

学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市委市政府“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及“1+5+n”产业布局,努力走出一条职业教育区域化、区域职业教育产业化、产业职业教育集群化,与当地产业需求对接的新路子,致力打造全市乃至全省职业院校的标杆,全国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样板”。现有9大系部54个高职专业和45个技师、预备技师、高技及中职专业,着力培养理论扎实、技能过硬,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较高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专业教师和工作人员共47个岗位,招聘人员61名(根据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公告,校招未招满的岗位可以另行组织考核。其中有8个面向高校招聘空缺岗位纳入本次招聘)。编制类型为编制备案制,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教师和工作人员职位表》(附表1)。其中:

(1)专任教师岗,38个岗位,招聘人员43名,岗位代码gzy01—gzy38。

(2)专职会计岗,2个岗位,招聘人员2名,岗位代码gzy39-gzy40;

(3)专职岗,5个岗位,招聘人员14名,岗位代码gzy41—gzy45;

(4)专职组织员岗,1个岗位,招聘人员1名,岗位代码gzy46;

(5)专职医生岗,1个岗位,招聘人员1名,岗位代码gzy47。

编制备案制人员,为编外招聘、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与事业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各项社会保险。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3.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及农村定向师范生、特岗教师等各类项目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农业学校、技师学院在编人员;

10.已经被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用人备案数人员),且已完成笔试、面试并入闱体检考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11.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教师和工作人员职位表》(附表1)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二二年版)》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4.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5.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6.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25日(报名第一天),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5月25日(含)以前出生,28周岁及以下指1994年5月25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5月25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5月25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7.工作经历条件。工作经历条件为专职从事该项工作的经历。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单位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明确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考生毕业后,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见习的,见习期可算相关工作经历,资格审查时提供见习协议及工资发放流水。

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报名第一天)。

8.关于“限应届毕业生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程序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请考生对照所报岗位条件及要求和岗位考试方式选择。

(一)发布公告、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开始。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日17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网上报名链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及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详细请见报名信息)(5月25日至6月1日17时开放)。网络报名填报要求:

(1)提交《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相应学历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请勿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下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提交所在基层党支部近六个月出具的党员证明;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在报名截止日前,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

(6)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单位缴纳的城镇职工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凭证、工资发放流水;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上传至其他证明材料栏。以上所需材料均以图片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相应栏;

2.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如对本人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0797-8069956,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3.报名成功后将进行线上初审,初审通过者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6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地点:职业技术学院阳明楼112阶梯教室。

3.网络报名初审通过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到职业技术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下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资格条件中明确要求需要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单位缴纳的城镇职工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凭证、工资发放流水;

(5)报考资格条件中明确要求需要有“中共党员”的必须提供现所在基层党支部近六个月出具的党员证明;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在报名截止日前,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7)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复印件一份;

(8)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在资格审查中对资格问题有争议的,以学院资格审查小组的集体决定为准,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参加考试。

5.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打印相应岗位考试准考证。开考前两日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考生本人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打印准考证可进行打印。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弄虚作假的,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隐瞒身份报考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生自报名成功起也进入考察阶段,接受其他考生及招聘单位的监督,考生在参与考试过程的言行举止以及根据当地政策规定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均作为招聘单位考察内容。

资格审查后,若无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考试

1.时间和地点

待定,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

2.考试考核方法

(1)以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岗位和专职岗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①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90分钟。面试按岗位类别不同采取不同形式进行,其中:专职会计岗01(gzy39)、专职会计岗02(gzy40)、专职岗01-05(gzy41-gzy45)、专职组织员岗(gzy46)等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执业医师岗(gzy47)面试采取实操形式进行,实操时间30分钟以内;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教师(gzy06)、智能控制技术专业教师(gzy09)、文秘教师岗(gzy31)等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形式进行,备课30分钟,试讲15分钟。

②关于笔试和面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规定。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岗位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计算结果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遇末位同分者,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③关于笔试合格入闱面试的规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笔试成绩60分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未达1:3比例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全部入闱面试。

④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告。

⑤面试成绩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2)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①专任教师岗位以“gzy01-gzy38(除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教师gzy06、智能控制技术专业教师gzy09、文秘教师岗gzy31外)”开头的岗位面试采取课堂教学(试讲)形式进行,备课30分钟,试讲15分钟。总成绩为100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遇末位同分者,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②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③采取“直接面试”方式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之比大于20:1时,增设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合格线上所有人员进入面试。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仅参加了笔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笔试内容及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3)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计算时去除畸低分50分及以下,畸高分90分以上)。

3.考试内容

(1)笔试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文秘教师岗(gzy31)主要考察考生的写作能力,其他岗位的笔试主要考核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时事政策以及相关岗位专业知识,相关岗位专业知识具体如下:会计基础知识(专职会计岗01gzy39、专职会计岗02gzy40)、工作实务(专职岗01gzy41-05gzy45)、党务基础知识(专职组织员岗gzy46)、医学基础知识(执业医生岗gzy47)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教师gzy06、智能控制技术专业教师gzy09)等。

(2)专职会计岗01(gzy39)、专职会计岗02(gzy40)、专职岗01-专职岗05(gzy41-gzy45)、专职组织员岗(gzy46)等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

(3)专任教师岗位以“gzy01-gzy38”开头的岗位面试采取课堂教学(试讲)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仪表举止、教师基本素质、运用专业知识进行教育教学能力。

(4)执业医师岗(gzy47)面试采取实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是否熟练掌握临床和护理基本操作的基本方法、程序、标准、注意事项等。

(四)体检和考察

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总成绩相同的,采取“笔试+面试”考试方式的岗位以笔试成绩较高者入闱;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的岗位由主考官现场进行面试(试讲)加试,取成绩高分者。

1.体检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以及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

(五)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岗位按成绩排名递补1次。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排名顺序递补1次。

3.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事业编制人员办理上编手续,编制备案人员办理编制备案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备注为使用编制备案制编外招聘的岗位按当地编制备案制管理政策纳入备案管理。若考生现为副科及以上职务的,聘用后按九级职员执行。

4.聘用人员须在学院服务不少于5年。5年内不得参加外单位考试、未经学院同意不得脱离现岗位,学院不提供任何证明,若私自参加考试被外单位录取,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不予调离档案。

若聘用人员服务期未满5年辞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30万元。

六、招聘工作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学校网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联系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最新招聘信息请查看中国教师招聘网:http://www.jrz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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